河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了“河北科技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报须知”相关内容,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申报条件
1.每次申报只限上一年度6月、12月毕业的考生。
2.课程成绩合格,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0分(含)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中等(含)以上。
3.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或自考英语(二)成绩60分(含)以上。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5.毕业论文文字重和度检测小于30%。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1.时间:每年4月9日—4月12日。
2.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河北科技大学中校区继续教育学院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8632424。
三、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
2.有效期内的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或自考英语(二)成绩单。
3.自学考试毕业鉴定表(复印件)。
4.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原件、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及电子版。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题目。
6.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上照片同版的小二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准考证号,姓名)及电子版。
7.学位评审费100元,交费至河北科技大学账号(户名:河北科技大学;开户行:河北银行高新支行;账号:64420109201290;行号:313121006441),并注明“姓名+学位评审”。未通过学位审核者,评审费不予退还。
四、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申报年度的11月10—15日,通过学位评定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本人到校领取,领取地点同申报地点。
文章来源:https://jxjyxy.web.hebust.edu.cn/tzgg/4416c944f289488483afe4704b25f6e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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