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人高等教育、自考专本衔接同学:
根据《南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南宁学院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和自考专本衔接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30日。
二、受理对象
我校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和成人高等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已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成高、自考本科毕业证签署年份为:2021年、2022年。
(二)凡申请学士学位的专本衔接、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必须参加全区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或南宁学院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2015年之前参加考试的成绩永久保留)。
四、材料准备(打印及复印的纸质材料均用A4纸规格)
(一)“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用黑色水性笔或黑色钢笔填写,可参看有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
(二)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提供以下规格的照片:
1.两张清晰的标准1寸蓝底相片,需贴到“学位申请表”的相片粘贴处。
2.两张清晰的标准2寸蓝底相片,拿纸条写明姓名、出生年月、专业,相片及纸条一起放到透明塑料袋中,需与相关材料一同交至班主任处。
3.分辨率为宽150*高210分辨率的电子版相片(以申请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作为照片的文件名,格式为JPG),需与相关材料一同交至班主任处。
注意:所上交的1寸相片、2寸相片、电子相片需同底。
请将以上材料提交到班主任处,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各班主任请于5月30日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行政楼243室)。咨询电话:0771-5900908滕老师。
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3日
新闻来源:https://kf.nnxy.edu.cn/info/1005/14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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