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桂师园教字〔2021〕8号)和《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桂师园教字〔2020〕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院邓志豪等2830名2019级学生、蓝克威等391名2021级专升本学生和麦坚俊等43名2015-2018级学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6月6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302)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要求有具体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
新闻来源:http://www.gxsy.edu.cn/Item/1237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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