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顺学院关于印发<安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安院发〔2025〕35号),为确保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取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一年以内的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31日。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合格及以上,且附有论文查重检测报告,通过视频答辩环节审查;
4.参加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的外语水平测试,满足且测试通过时间不得超过申请学位时间三年:
(1)通过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及以上;
(2)非外语专业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
(3)外语专业需通过国家大学外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或通过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
5.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申请材料
1.《安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1);
2.《安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审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2);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印章、照片清晰);
4.国家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或学位外语测试成绩报告单(电子版及纸质版);
5.办证照片
(1)二寸蓝底电子档照片一份(具体要求:文件名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为390×567像素;建议与毕业证照片一致);
(2)同底纸质版照片三张(二寸)。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其中一张贴在《安顺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审批表》上。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真实、有效。如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学位者,学校将撤销其学士学位;
2.对于未在有效期内申请、或申请后中途放弃的学生,学校不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83304901
邮寄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安顺学院
附件:1.安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书
2.安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审批表
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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