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20年11月重庆文理学院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内容,按《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0年11月学位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达到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学计划要求,经考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授位条件请登录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网站查看,登录网址:重庆文理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试行)。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电子信息填写
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15日
方式:请参与此次学位申请的同学添加QQ群,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和专业,进群后填写相应的腾讯文档信息,群号及二维码如下:
(二)纸质材料提交
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30日
方式:请参与此次学位申请的同学准备好相应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重庆文理学院红河A区志仁楼(培训公寓)301室魏维老师处,联系电话:023-49802026 18996173775
向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提供材料如下:
(一)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一份。(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自学考试考生须提供一寸免冠彩色纸质版1张,成人高等教育需提供电子照片1张与一寸免冠彩色纸质版1张。(照片均要求与毕业证书照片一致)
(四)学位外语证明材料,包括上述各类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外语成绩及考试年限(可在现场进行查询)、自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五)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中代*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审核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二)学位证书的办理和相关材料上交只能本人亲自办理,不接受委托或邮寄办理。
(三)申请学士学位证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材料(材料必须齐全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四)按照学校规定继续教育学院将在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http://t5.cqwu.net/)公示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通知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位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后不补发,只开具纸质证明。
(六)相应费用:行政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需缴纳学士学位认证、审核200元/生(现场支付宝缴费);专科衔接本科专业、本科二学历专业学生不收取相应费用。
(七)各位同学提交材料时须佩戴好口罩,注意疫情防控,如有特殊原因,请提前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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