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共同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的授权,组织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自主审核工作。
经条件核查和专家评议,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11月15日。
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结果
序号 | 专 业 | 学位授予门类 | 招生起始年份 | 审核结论 |
1 | 智能制造工程 | 工学 | 2023年 | 通过 |
2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工学 | 2023年 | 通过 |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邮政编码:541004,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5849(育才校区)、0773-3698155(雁山校区)。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dean.gxnu.edu.cn/2023/1109/c3239a277622/page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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